2023年度学校纪律制度20篇【优秀范文】

学校纪律制度第1篇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纪律制度20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纪律制度20篇

学校纪律制度 第1篇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时上下班。

二、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
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
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学校纪律制度 第2篇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二)全校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有关会议及活动。

(三)全体教职工不准参与任何赌博性的娱乐活动。非赌博性的娱乐活动晚上不得超过十一点。

(四)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得擅自录收学生或隐瞒班上学生人数,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学校安排到班的学生。

(五)全体教职工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差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拒之门外。

(六)全体教师必须按统一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导处或值周领导同意,否则视为旷课。

(七)不得任意缺课。

(1)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在事后立即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使用请假条,审批后交教导处存查。

(3)事假应先自行调好课并填写好《调课登记表》;
不调好课者不准假;
未批假条而离岗的作旷课(工)处理;
调后不按时补上的视为旷课;
经领导同意的但接受调课的老师未按时去上课的,接受调课的老师视为旷课。

(4)病假凭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请假。

(5)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九)朝读和辅导课,与上课一样考勤。

(十)体育课,无论室内或室外,老师一律不得离开学生,室外课的上下课必须整队集合。

(十一)所有教学和非教学人员都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若因迟到、早退、中途离开岗位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任课教师和岗位责任人负责。

(十二)每个教学人员,应按统一的信号组织上下课,不压堂。

(十三)因公出差、学习,不超过一天的课由自己调好,超过一天的由教导处安排。

(十四)为使工作纪律制度得到执行,将工作纪律与经济等有关方面挂钩。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当年不能晋职,不能评为先进,学年度考核为“暂缓确定等次”。

2、无故旷课(工):凡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扣款50元。

3、病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次病假在10天以内者由学校校长审批,并扣除所缺时间的岗位津贴。每次病假在10天以上者由市教育局审批,并扣除所缺时间的岗位津贴。一年内病假超过两个月的,按“川人工(1994)38号文件”执行。

4、事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每次在5天以内由学校校长审批,5天以上由市教育局审批。5天以内且不需要调课的事假,扣发事假期间的岗位津贴;
事假每月在5天以上,扣发事假期间的所有工资和岗位津贴。

5、迟到、早退、缺席:

(1)学校开会或政治学习或教研活动或其它安排应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发津贴1元,缺席一次扣发津贴5元,事假一次扣津贴2元。

(2)上课(含辅导课包括朝读),以正式上课铃声和下课铃声为准,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津贴1元;
若整节课未到岗则按无故旷课处理。

6、全勤: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特设立全勤奖。凡请有事假、病假或每月扣津贴2元以上者,均扣发其全勤奖。

7、法定假:凡教职工在法定范围内休假(产假、节育假、婚假、丧假等)国拔工资照发,学校自筹的一切津贴、奖金均不再发给。

(十五)教职工的工作纪律情况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聘任、调资、评优、晋职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六)本修订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纪律制度 第3篇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含课间上课迟到)。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教师有以下行为者:

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

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

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

④、有体罚学生者;

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
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

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

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

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

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学校纪律制度 第4篇

为维护学校安全,并使出入学校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保卫人员管理。

二、本学校人员出入管理:

1、本学校教职员工出入大门,严禁骑车进出。

2、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出入大门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领导批准或打招呼,说明出入事由并由门卫进行登记。

3、下班时间除公务者外,禁止留住或进入学校。

三、校外人员出入管理:

1、凡学校外来人员或家长来访时,应予先与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取得电话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出校时,在接见单上请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签字,将接见单交门卫(备查)后方可出校

2、禁止来宾未经准许随意进入校园,如发现请到门房问清事由,与接待领导或教师取得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外单位车辆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经过有关领导的同意,经门卫人员查验后,登记单位、车号方可入校。

学校纪律制度 第5篇

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强全校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遵纪守法

教职工无参加"黄、赌、毒"、迷信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公安机关立案为准)。如有违反,取消当年学校发的所有补贴。

二、岗位职责

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分工,上班时间不离开工作岗位(在学校住的教师不准回宿舍),上班期间一律不准带小孩到学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否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三、考勤

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最后一节没有课的教师可以提早10~15分钟下班。为方便教职工办私事,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教职工凭放行条每月2次外出办事,超过2次,按教师考勤办法处理,不发当月全勤奖。

四、政治学习

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寒暑假政治学习,态度端正,做好笔记,积极讨论,不迟到、早退、缺席,及时上交学习心得体会。否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五、仪表

教职工应为人师表,仪表端庄,无穿拖鞋、背心、短裤等现象,重大活动要穿校服。发现一次,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六、升旗

教职工参加每周升旗仪式队伍整齐、肃静,穿校服参加;
准时参加x,按要求坐好、列队,无缺席和早退现象,否则按考勤办法处理,不发当月全勤奖。

七、教工例会

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工例会,按编排位置坐好,不睡觉、不吵闹,关闭手机或调到振动,做好记录。发现一次,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八、上交材料

教职工要按时上交各部门需要的各种材料,如工作计划、总结、表格、名册、相片、个人资料等。若有一种材料没及时上交,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九、招工组织

班主任按学校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参加招工报名、面试、体检。否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十、车辆摆放

教职工的车辆一律放入车库保管,不得乱停乱放在校内其它地方(含园丁楼前)。发现一次,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十一、为提高教师待遇,改善教师生活,学校实行节假日专项补贴,标准如下:

备注:教职工节假日加班一天20元。

学校纪律制度 第6篇

一、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

二、预备铃响,立即归位,准备好学习用品,静候上课。

三、教师进入教室上课时,班长司“起立”口令,全体起立行注目礼,师生相互问好后坐下。迟到者要在教室门口喊“报告”待允许后方可进教室入座。

四、上课专心听讲,认真作笔记,积极思考,大声答问。向老师答问或发问须起立,经允许后方可坐下。

五、上课时要穿戴整洁,保持正常姿势。不准穿背心、短裤衩、拖鞋;
不准披衣散扣;
不准悬脚舞手、歪头搭颈。

六、上课或自习要准时到堂,保持安静。不准擅自离位、随便进出;
不准谈笑和大声讨论问题。

七、下课铃响,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司“起立”口令,待教师离开讲台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学校纪律制度 第7篇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
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纪律制度 第8篇

1.注意早读和午读纪律,不准在教室内说笑,不准无故下位走动,如有违反每人次扣2分。

2.课间不准在教室打闹、跑动、大声喧哗。准备好上下一节课的书本、文具等。再上课铃响之前所有学生必须回到教室,不准以任何理由在校园玩耍。如有违犯,每人次扣2分。

3.课间不准在校园内奔跑、打闹、追逐、私自攀爬操场体育器械、跨越花坛、践踏草坪、破坏花木(清理卫生除外)。说话要有礼貌,见到老师要问“老师好!”见到家长及来学校的人员要有礼貌,主动问好。进出老师办公室要打报告。如有违反,每人次扣2分。

4.课间操铃响后立即到指定地点站队做操或跑操,站队要快、静、齐,不准有说笑、打闹现象,班主任或任科教师做好监督。做操动作规范、认真。班级不做扣5分,做但不认真每人次扣1分。

5.上学放学不可在校园内随意骑自行车,上学时在进校门前必须下车,放学时必须在出校门后才能骑车,如有违反,酌情扣1—5分。

6.自行车要摆放在各班级指定位置,不可随意摆放。摆放方向统一摆向内,车尾朝外。如不按要求摆放扣1-5分小学班级纪律规章制度小学班级纪律规章制度。

学校纪律制度 第9篇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建设小学教师与家长联系制度:

一、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要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家访时要以表扬、鼓励学生为主,同时向家长客观地通报、分析学生在校情况,和家长一起共同商讨教育的方法与措施。每次家访或谈话要有记录,以备检查。

二、学校设立《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走读班学生每天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住宿班学生每周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

三、对行为习惯不好、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后进学生,教师除利用“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联系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取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学校规定:每学期举行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长接待日。此外,各年级、各班可根据教师学生的需要举行部分家长座谈会。

五、各年级、各班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他们协调家长之间的关系,协调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并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学校纪律制度 第10篇

一、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经批准不能离开幼儿园。上班时间安心、专心、不聊天、不串班、不做私事。

二、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幼儿物品及公物。不在幼儿园内存放私人无关用品。

三、尊重幼儿,坚持正面教育,要求幼儿做到的xxxx自己要先做到。严禁体罚或恐吓、讽刺、挖苦幼儿。

四、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传闲话,不恶意对人。

五、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

六、穿着要整洁大方,不浓妆艳抹,举止端庄、谈吐文雅。带班时间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

七、进入幼儿园严禁吸烟、随地吐痰。爱护园内花草树木,不随便私自采摘。

学校纪律制度 第11篇

1.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维护学校荣誉,思想统一,言行一致。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对于原则性、政策性强的问题,个人不得随意表态。

3.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4.上级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如涉及收费、评优评先、大型活动等,必须经校委会商议。

5.严格执行工作计划,计划之外确需安排的活动,要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6.熟悉自己分管的业务,安排工作要有周密部署,原则上不能朝令夕改;
如确需修改,必须经校委会研究。

7.项目负责人在每次活动前要制定出明确地活动方案、评奖办法。

8.做好保密工作,在教师面前应站在学校及上级的立场上,不准发牢骚,不应该讲的话不讲。

9.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旷会,会议期间手机必须关机或振动。

10.严格执行中心校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1.校委会成员要站在学校管理的层面考虑问题,切实以学校大局为重,以学校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做好本职工作之余,要积极协助其他同志的工作。

12.校长不在学校时由教导主任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其他校委会成员要积极协助其工作。

学校纪律制度 第1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
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 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 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
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
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
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 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 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 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 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学校纪律制度 第13篇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时上下班。

二、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
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
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学校纪律制度 第14篇

学校实行独立财务制度并专门开设银行帐户进行独立核算,开户行是南京银行健康路支行,帐号是xxxxxxxxxx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室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会计室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学校纪律制度 第15篇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江苏省家庭教育纲要(试行)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不能同学生教育时间冲突。

5、备课记录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时间评价等项目。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二)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校联系,如未开展一次扣0.5分。

2、教师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校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每缺一项扣0.5分。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80分,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三)家访制度

1、家访工作应跟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访工作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访。

3、家访要认真准备,对学生有客观的分析。家访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访要解决具体问题。

4、家访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事件的家访。

(四)信息反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校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反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五)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8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学校纪律制度 第16篇

1、需要备课的老师必须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准抽烟,不准做与备课无关的事。

2、使用电子备课室进行备课,要及时做好登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3、需要采集视频录像及音乐,应经管理员同意,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方可进行。

4、课件完成后,备课人要及时上传到自己的空间,否则造成课件的丢失由备课人负责。

5、备课过程中,除上网查找与备课有关的资料外,不准浏览其它网站,严禁玩游戏及浏览不健康网站。

6、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机器,关锁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学校纪律制度 第1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架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架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架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纪律制度 第18篇

1、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政策法令,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学生。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打预备铃即入教室作好上课的准备。

3、遵守课堂纪律,留心听讲,做好笔记,积极思考和回答老师提问。不过位,不伏台,不讲闲话,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

4、自习课和晚自修不能擅自离开教室,不准过位、喧哗、讲闲话和玩小动作。

5、有事要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作旷课处理。

6、一周内有被品德操行评分扣分或被课堂评分扣分者要在班内公开批评。有打架斗殴或盗窃行为的要在班内公开检讨,严重的在校内通报批评并给予纪律处分。

7、要按时按质完成作业。经常不完成作业者在期末总评成绩不能评为合格以上。

8、测验、考试作弊者(传递、偷看、夹带等),该科评分不能评为合格以上,并要公开批评,严重的由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学校纪律制度 第19篇

(1)未满十二周岁的同学严禁在校内外骑自行车,骑车的同学严禁骑车带人。

(2)骑自行车的同学在校门口须下车推行到车棚,并按顺序从西向东有秩序放整齐。

(3)不在校内外买、吃零食,严禁一出校门就围摊。

(4)中午、放晚学时须排好路队,有秩序地走出校门或走到食堂,不大声喧哗,自觉遵守路队纪律。

(5)集会时按规定站或坐在指定位置,不随便讲话或大声喧哗,听讲话或观看电影、表演时认真,不做无关的事,结束时能鼓掌致意。其间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杂物。

(6)课间不奔跑,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7)用餐纪律好,饭菜吃净不浪费。

(8)课堂纪律好。铃声响,教室内无讲话声,去专用教室上课的应提前到达上课地点,保证铃声响校园内无声响。下课后,在专用教室上课的班级仍应该排队有秩序地回到教室,不奔跑,你追我赶,不大声喧哗。

(9)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

(10)随时做到人走门关灯灭,不开无人灯,无人电扇等。

学校纪律制度 第20篇

1、就寝纪律:

①按时就寝,不迟到,违者扣1分,有值日生负责上报;

②就寝铃声响后,不得在寝室讲话,违者一次扣1分,屡教不改者扣5分,并报告班主任;

③晚休后,还在床上吃东西的,一次扣1分,屡教不改者扣5分;

④不服从值日生或寝室长管理的,对说对辩的,及时上报值周老师或班主任,一次扣3分。

2、就餐纪律:

①按时就餐,不能找任何借口不就餐,不买菜,一次扣1分;

②按要求排队就餐,不推不挤不插队,违者一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从严处理;

③不乱倒饭菜,吃饭要及时洗碗,不得把脏碗长时间放在碗架上,违者一次扣2分;

④不乱用他人餐具,发现一次扣1分;

⑤打饭值日生认真履行职责,不乱扔乱敲餐具,有责任保护好餐具,失职者一次一人扣1分,损坏餐具赔偿。

3、课堂纪律:

①文艺委员及时起课前歌,故意推脱一次扣1分,全班同学起立,认真唱课前歌,故意扰乱者,一次扣1分;

②尊重老师,上课认真听讲,不起哄,不顶撞老师,违者一次扣2分;

③积极参与小组活动,不说与课堂无关的话,小老师小组长积极认真讲解,小徒弟认真听,及时提出疑问,小老师耐心解答,不按要求者,一次扣1分;

④小组内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全组所有成员共同写出反思,并在全班同学面前做出检查;

⑤课堂上积极与老师配合,不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一节课连续三次被老师提醒的,本堂课扣1分。

4、文明礼仪:

奖励:

①一周内无一次佩戴学生证、团徽问题,奖个人1分;

②一周内每天都能坚持在规定时间内进教室,并马上突入学习的,奖3分;

③各组能按时完成播音任务的,平均分奖1分,稿件被录用的,奖个人2分,奖组平均1分;

④每周评出本周最佳每日格言,奖组平均1分;

⑤各组对本期黑板报打分,平均分达优的给予3—5分的奖励;

⑥踊跃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如: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书法展等,参与者奖3分,获奖另奖3—5分;

⑦其他奖项另设。

惩罚:

①每位同学必须按要求佩戴学生证、团徽等,违者一次扣1分;

②进办公室要喊报告,经老师允许方可进入,违者一次扣1分;

③打架、骂人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和必要的赔偿;

④午休不守纪律一次扣1分;

⑤不在规定时间内进教室的,一天之内出现三次以上,扣1分;

⑥在教室内不学习,消磨时间的,发现一次扣1分;

⑦播音稿每周每组上交一篇,没完成任务的,平均分扣2分;

⑧播音员按时播音,要求准确无误,若因播音员失误导致班级扣分的,播音员扣2分;

⑨本学期黑板报由各个小组承办,由徐旭东牵头负责,没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小组平均分扣2分,徐旭东扣2分;

⑩各小组不能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平均分扣2分;

⑾损害公物照价赔偿,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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